| 1. |
可通过以下方式受理用户业务需求:营业厅(点)、客户经理、铁通电信业务代理商(代办点)。 |
| 2. |
用户通过营业厅(点)、客户经理、铁通业务代理商(代办点)申请或变更电信业务需求的,应出示以下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
住宅用户(私人):身份证、社保卡、护照、军官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皆为原件。用户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出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还应出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非住宅用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经办人还需持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书,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用户在核对所申请或变更的电信业务项目及用户信息资料等无误后,需在相关确认单或协议上签章。 |
| 3. |
用户向本公司申请或变更免开户费的程控新业务,住宅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0050)电话申请;非住宅用户可通过传真相关有效证件申请。 |
| 4. |
用户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050)申请或变更电信业务需求的,须用本机拨10050---按3----按1----座席话务员人工应答---核对用户资料(机主姓名、机主身份证号和装机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