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虚电路(PVC)月租费为单向电路(即该条电路只能完成一个方向的数据传输功能)月租费。
2、 临时租用(不足一个月的),以一天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每天的端口租费及虚电路(PVC) 租费为相应的长期帧中继业务端口月租费及虚电路(PVC)月租的10%。超过10天(含10天)按长期租费标准收取。有关一次性费用按正常标准收取。
3、国内帧中继业务实行端到端的收费。除一次性费用和端口费、虚电路月租费外,不再收取其他按月收取的费用。
4、用户租用的国际及港澳台帧中继电路(PVC),系指从国际帧中继终端局至国外及台港澳的半条电路,从国际帧中继终端局到用户所在地的电路按国内帧中继业务相关资费标准另行收取。 |